这样的违约金可不可以兑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15:20
我想咨询一下违约金的问题
07年12月份和一个客户签订了个加工承揽合同,我们签订了合同,客户担心我们不能按时交工,就签订耽误一天交工就处罚100元或我们按时交工,他没有按约定付款每天也处罚100元的违约金条款,我按时交工了,可他迟迟没有给我结清余款6000元,到现在已经180多天了,算算违约金已经1万8千多了,前几天问他要钱,他还很凶说没钱,若我再问他要,就要找人打我,我想把他起诉了,想问一下,这么多的违约金(已是款数的3倍)能不能兑现!谢谢

有合同在,而且合同是有效的,我想应该可以起诉的,最少应该可以能得到50%,要是签订了合同都没用那以后做什么都不用签了

一般是超过本金部分,不予以支持.

第二,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虽然约定违约金不像法定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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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14条,你的每天100元是一种计算方法,你可以起诉,最多对方可以适当减少点,没有“最少应该可以能得到50%”这个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