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钥匙打开他人信箱拿走物件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00:09
请问,我有个邻居经常利用他家的信箱钥匙打开我家信箱,拿走里面的报纸。(因为信箱是统一的,有些锁是可以相互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触犯了哪些条例?应该有什么惩罚呢?

1、《邮政法》第三十六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是以前的条例)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鉴于你的具体情况,可报案,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请你先换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