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证驾驶二轮摩托撞了人够成重伤需要刑事拘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8:49:56
我在机动车道行驶撞上一个骑电动车带人的,当时脑颅有点淤血,不过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好了,他说有并发症,出现尿崩,现在也基本好了,也不在医院治疗了,只是吃点药物.他还经常出去玩耍.就是不出院不处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找人办了个重伤,要起诉我.请问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出出注意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恩,当时找交警了没有,结论是谁的责任?如果你负责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一个重伤也不是犯罪。顶多给他赔偿多一些而已。

没证要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如果交警认定你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这事就很麻烦。
你现在只有两条路,第一对他的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否定他的重伤认定,再一个不让交警认定你为全部或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