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如何落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04:28
我是南京某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这种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常住户口吗?我配偶是军人,如果专业能否来南京?
如果要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集体户口,一定是多人数的户口,象学校,医院或者机关里,有很大一部门单身青年,他们或者是外地调到本地的,或者是本地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回乡,不愿意再迁回村里,这样的人,就在单位里开一个集体户,有一个人担任户主,其他的人都在这一个户口上,不过跟户主没有亲属关系,一旦结婚或者调动,就可以直接把自己的户口从集体户上迁出去,不用再麻烦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