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法律基础测试题,急需,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31:32
被告人黄埔1992年3月14日出生,某市中学初一年级学生。2004年4月5日下午,黄埔去校途中,见同学王某骑车驶来。黄埔想与王某开一玩笑,就趁王某骑到身边之时,将一树枝扔进王某自行车的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王某翻车倒地,头部撞上坚硬的石块,当即昏迷。黄埔立即打电话给120,将王某送往医院,后王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问:(1)黄埔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2)黄埔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为什么?

黄某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2004年黄某才12岁,我国最低承担刑事责任要14岁。
黄某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黄某侵害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而侵权行为作为事实行为不要求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有黄某的监护人赔偿

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未到年龄
应该赔偿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