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偷车”的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25:11
我在6月5号的时候晚上骑者摩托车到某所大学去找朋友办点事情,是那种小型的摩托车,可是就在我出来的时候,摩托车就丢了!结果我一打听,原来是保安拿走了,而且好像这两天很多人都被“偷”了!而且事后还没有通知我们!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这是保安职责范围之外的不是吗?我想要告他们,可不可以给我讲讲他们违法的行为是属于那种?

首先,您停车的地点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如果符合,那么保安是有侵权嫌疑的。如果不符合,对方完全可以辩解成职务行为,因为你违反规定在先。
其次,重要的是证据,这是个民事法律纠纷,不告不理,谁主张谁举证,只有举证存在客观困难的才由对方举证(举证责任倒置)。你说他“偷”了就必须有证据,没有就很难办。
我觉得这种事情你直接去学校领导那反应可能更好,一般保安敢这么做,保卫处处长都是知道并且睁只眼闭只眼的,所以你去反应,他们也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