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判出所非要我先拿到法医的鉴定书才肯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35:42
我到判出所报案,可是判出所的所长说一定要先请法医鉴定伤者是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再去报案,判出所才会立案。可是因为伤者的很多检查还没有出结果,所以一时拿不到鉴定证书。请问像这种情况,会不会等我拿到了鉴定书,却已经过了报案的时间,判出所会不会用过了追述时间的理由而再次拒绝立案/请问轻伤和轻微伤的事件发生后,有没有限定报案时间/有的话,限定的时间是多久/

伤害案件的立案标准是,重伤立刑事案件.
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
没有法医鉴定,无法确定性质,就无法立案.
先要法医鉴定在立案这个作法是正常的程序,但是你去报案派出所应该给你录笔录,并且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视案情开展先期的调查工作.

因为立案就属于刑事违法 会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所以要求做鉴定 鉴定结果符合立案标准的话 是不能拒绝立案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在派出所这里没有你所谓的报案时间,或者是追诉时间,重要的是如果派出所不给立案你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听你的分析,可能你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只有构成轻伤才能够追究,而轻微伤则不予追究,因此派出所要求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