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试用期解除的规定是怎么样?怎么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6:30:55
老师好!我与一公司签定了一个做生产管理的三年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而在我工作了一个月后,公司要与我终止工作关系,理由为工作没进入状态和不加班,但实质是没有给我安排与我合同前所达成的口头协议工作(生产管理工作),这一个月内只是让我熟悉工作环境和产品,而一个月后告诉我说我不合格,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要终止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我应该怎么做?要是终止后,我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得到试用期工资?谢谢!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第三十九条,公司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在试用期内的工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希望能帮到你.

我是 试用期 一级 请问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是多久? 大家好:我想请问个问题,就是我所在的公司叫我们签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是1--3个月。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请问:如果我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培训费和约定的违约金)给用人单位吗? (1)简述《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试用期限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请问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是多久呢? 我国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详细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规定 请问谁能告诉我新的劳动法关于“实习期、试用期的时间和劳务报酬是怎么规定的 我的劳动合同签得是2年整,试用期有6个月,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