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冤枉,无辜受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1:51:52
上个月我去新加坡疗养身体,一天在电车上,司机一个紧急刹车,我身体一斜,倒在了前排一个小姐的身上,嘴巴还"亲"了她一下.于是那个小姐就说我是色郎,还报警了.结果警察上诉了我,判我鞭刑4下,还拘留28天.我真的好冤枉啊,我只有16岁啊,他们都不听我解释.
那天鞭刑,他们先强行脱去了我的衣裤鞋袜,只在我下身遮了块布,手还用手铐铐住.大概让我"裸站"了15分钟左右,就轮到我了.我被绑在一个高2米多的刑架上,手脚和腰部都用铐子固定在架子上,整个人不得动弹,身体呈90度的姿势.头还用塑料袋包住.然后就鞭打了,第一下还没知觉,第二下就剧烈的痛,屁股像火烧一样,第三下,我几乎就昏厥过去了.整个过程大概4分钟.后来,医生就对我的屁股进行包扎治理,血都流在大腿上.接着的过程更让我耻辱,他们就让我一直裸着(这次连遮挡下身的布也没有),抬到另一个房间,然后绑在另一种刑架上(类似十字架),同一个刑室有大约10个这样的刑架,还有4个人也刚受完刑绑在上面.接着,竟然有媒体近来排照片,虽然拍照时警察把我的脸用塑料薄膜包好,但我还是觉得很痛苦.绑了20分钟左右,他们把我放了下来,送回拘留室,给我穿好白色的囚服和袜子,但是下身还是没有遮挡物.我趴在窗上,双脚和一只手用手铐铐住……这28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但是我真的冤枉!昨天我放出来了,我很不服气,我该怎么办......

请与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联系,请他们为你伸张正义!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你可以查一下新加坡的法律对此有无什么救济程序。

新加坡那种没人性的地方...同情你现在的心情
算了吧 打官司或许会把这件事公诸于众 胜算又不大(那群人妖变态 !怎么干得出来!心里空虚肮脏的SB) 你心情肯定会更不好
何况你现在处于青春期 内心伤害难免会更大 看看心理医生吧!
长大学法律!!!加油 坚强点...!!

大家别听信这个骗子的诉苦。根本就是造谣者,利用中国人民对新加坡法律的不了解企图诽谤新加坡。这种不小心亲吻他人的非礼罪是绝对不会被叛鞭刑的,这属于轻微非礼,只有强奸罪才可能被处以鞭刑。而且新加坡的警察不是那么的无知,只听信女郎的片面之词。俊俏的乱步先生说被鞭刑4下,其实就算是鞭一下也没这个可能,如果这个事情都要像乱步先生所说要鞭刑,那岂不是什么罪都要被鞭了?

俊俏的乱步先生边的‘故事’好假,漏洞百出,好夸张。
任何长期居住在新加坡的人,一眼就可看出这个故事是编出来的

我的结论是这个俊俏的乱步先生是个与新加坡有深仇大恨的人!

听天由命吧!
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