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方办案经费的问题,希望专业人事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8:43:26
我想咨询下警方处理案件经费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被别人诈骗了50000多,向佳木斯警方报了案,现在这个骗子已经被厦门警方抓住了,佳木斯警方现在要去厦门那边领人回来,但佳木斯警方却要我朋友支付一万元的办案经费,说这个经费应该由我朋友支出,我想咨询下国家对公安办案的经费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警方存在违规现象,我们该怎么处理

向上一级相关部门反应
如果能通过较著名的媒体曝光更好。

这种收费明显是不合法的。

这种收费明显是不合法的。

收费是不合法滴。但是这种情况实践中是很多的,一般都是发生在案件标的较小,但又要跑很远地儿领人,而且一般发生在小地方,当地公安办案经费不多,所以就要求当事人自己出。

要说解决办法,很难。要不给办案警察点表示。

1、公安部门的办案经费一般都是由当地的财政部门解决,各地经济不同,公安部门获得的办案经费不同;

2、总体而言,公安部门的办案经费是绝对不能满足日常的办案开支的,就我所知道的一个地级市,市财政给市公安局的一年办案经费,一般只能满足一个月的实际开支;

3、原因很简单,公民到法院起诉需缴纳诉讼费,到工商部门查询资料需缴费,到房地产部门查询也需缴费,等等,但是,打110报警交不交钱呢?没交的话处理日常纠纷或办案的费用怎么解决呢?难道要办案民警倒贴?

4、这造成的弊端就是,公安部门利用一切可能收钱的机会收钱,比如竭力抓黄、赌,为什么?因为办这种案件不会倒贴,办杀人、抢劫等刑事暴力案件,往往是倒贴的。没办法,经济决定一切;

5、从这一点出发,你要理解公安部门的做法,这时迫不得已的事,说实话,从佳木斯到厦门,1万元不算多,至少去2个民警,飞机往返加住宿吃饭,差不多了,你要是不爽的话,谈一下价,8千估计也行的。

6、至于一楼、二楼的说法,话是这么说,但是事情不是这么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