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21:58
我有个朋友去过收费站的时候,看见收费站的栏杆没有放下,想省10块钱,就冲了过去,收费员见状,马上起身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石头(拳头大小)扔向我朋友的车,由于我朋友的车速度还是较快,石头打在车上又弹回去,正好打在收费员眼睛上,结果要挖去眼球。
事后收费员向我朋友索取赔偿10多万元,请问我朋友该不该赔????

赔个鸟,他自己找死,
报应啊,上天算大发慈悲了,没让收费站那小子生儿子没屁眼.
说起这事啊,我就想起东莞长安收费站的就是这样做的,旁边放个石头,谁不留下买路钱就砸你车,你跟他理论他们就以人多欺负你人少,

不该,因为两件事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实是2件事.
先前的冲岗是一件,后来的伤害又是一件.
推荐做法是:先去交冲岗的罚款,之后就可以摆脱这件事情与后来伤害的直接关系.而收费站的人员的行为就可以视作自己伤害自己了.

楼上的回答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么大的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的。碰上这种事情最好找个可靠的律师从法律上彻底解决了吧,不要误事啦。天底下没有绝对讲理的地方,别太天真。

会有这样的事情吗?身为一个执法公务员这样做是不是有损队伍形象呀,不过我觉得,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可以私下解觉,但是要陪偿的话,我想不应该吧!

huog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