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被告,这场官司怎么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15:46
半个月前,我忽然接到法院通知,说我被以前的物业公司起诉了,事由是因为我有半年的物业费没有交.
我之所以没有交纳半年的物业费,是因为在我们居住的时候,曾经一家人被关在电梯里面,打物业电话没有人接听、在外面的人去物业求助在物业值班室找不到人,最后我们自己将电梯撬开出来的。而物业公司对此事的态度就是在转天贴了一张通知说是供电公司临时停电的,而在当时,不论是楼道中的公用电还是住户家中都有电,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这让我们相当气氛,而最后一次和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的说法就是给免一百多块钱,而且说他们给优惠的已经相当多了,这更让我们接受不了,要知道当时是五月底,在天津已经是很热了,5口人被关在小电梯里是什么感觉?!我不在乎那多少钱,我要的是一个说法一个态度。因而一直没有交物业费。现在已经过去快两年了,忽然被起诉,我该如何去做?要我拿出两年前的证据,简直太困难了。对方物业公司是某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公司,是不是可以举证倒置,由对方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服务完善,否则起诉就不成立呢?急盼赐教!11号就开庭了!!

你可以提起反诉,找人证明这还是比较容易的吧,证明那号死后电梯停电,找人求助等等情况。要求物业赔偿你的损失。这样你的损失,可以与原告所要求的物业费相抵。
物业问你要物业费,这理由太正当了。
至于你当时为什么不交,事情一马归一马。

我只能很明确的告诉你,并且很诚恳的建议你:
接受他免一百元的提议,交二年物业费,争取庭前和解撤诉。

举证倒置不成立。证据规则规定,证明对方违约,由你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