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当何罪?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24:33
八年前,一个初夏的夜晚,福建晋江英林往下伍堡这个地方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一男一女骑摩托车遇劫,男的当场被砍30多刀,失血过多,死亡。头部中一刀很深,而后遭割手脚筋,钱包及身份证手机等物被拿走,女的腹部中一刀,后抢救出院。男女是一般情人关系,都是有家庭的。女的在案发前两天经常打电话叫男的出来见面,男的没有出来,事发当晚,女的又打几次电话,男的才出来,之后女的载男的到这条路上遇到抢劫凶案。男女关系大概有一年多时间,事发前女的家里母亲病很严重,有遭遇火灾。请问各位:这女的需要承当赔偿遇害家人的责任吗?是女的打电话男的才出来。二:大家觉得是会是那女的叫人干的吗?男的是外地人在和本地一个镇长的弟弟合伙办石材厂的股东。
里面说的是真实的事,死者是我父亲。补充如下:案发那辆摩托车有一个方便顶坏掉,车字要停下来需要要力拉后坐,用“几”字形那个顶才能停住车子,但是案发后本人仔细查看摩托车,并无倒下或者摔倒的划痕和痕迹,这是疑点一;第二个疑点:女的丈夫和我2叔是同单位的同事,我2叔因为买房向我父亲借钱,没借,已断来往或者说很少来往,这女的确切地说应该是我2叔介绍认识的,不然不可能他丈夫在另外一个城市,她却跑到晋江又刚好碰到我父亲,变成“朋友”,这很怀疑,所以我觉得很疑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钱。。。。那女的中一刀不是很严重,而且身上首饰没有被拿走。。。。
悬赏分已从100调到200,最佳答案再加100。
线索补充:那条路很少去,非必经之路,前后两个村子的之间,路旁边都是种花生,遇害时候跑都没地方跑。事后女说是她载我父亲到这里来的,她想学开摩托车,行驰途中遇到两个戴头盔骑男式摩托车的人把车横在他们的车前,拿出刀一刀砍在我父亲头上。我父亲推开那女的并叫快跑去打电话叫人来。。原来以为是打劫的,我父亲还拿出钱来,当场就不行。至于现场,十分蹊跷,这条路不算偏僻,但是很少有人走,当时还只是晚上7-8点左右。

第一感觉就是这案子不单纯

疑点1.既然是“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男的当场被砍30多刀,失血过多,死亡。头部中一刀很深,而后遭割手脚筋”,可是“女的腹部中一刀,后抢救出院。”
这就不符合逻辑,从手段看非常残忍,从目的看明显是一定要置于死地,绝对不可能留下活口。因此女的只中一刀不合常规,太可疑了。

疑点2.“男女是情人关系,都是有家庭的。”“女的在案发前两天经常打电话叫男的出来见面,男的没有出来,事发当晚,女的又打几次电话,男的才出来,之后女的载男的到这条路上遇到抢劫凶案。“
由于男女不正当关系而引发的凶手案很多,本案中男女正是情人关系。同时为什么女的打几次电话约出男的?而恰恰是当天发生凶杀?这绝不是巧合。

结论.谋杀.那女的叫人干的这种可能性超过7成

第一个问题楼上的都已经回答了,显然是不用的.
第二个问题这个不是你们涉及的范围,法律讲求证据,现在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已经立案了,必须由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罪否则是根据法院的判决,但你可以为侦察机关提供被害人的各种社会关系.
说实在的,如果是单纯的抢劫,恐怕破案比较困难.

我想补充说明的是,你要很清楚的知道,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无论楼下的说法还是楼上的补充,都不能成为指证"女方"的证据或说明任何情况,只是逻辑推理.你一定要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否则由此引发其他的法律纠纷就不好了.

你本身对于这个案件带有较大的主观性,所以你给出的,很难让我们有比较客观的判断.如果要有比较客观的判断,我们需要以下几样东西.
1 现场报告
2 受害人的笔录(目前没有任何的定论,所以只能称她为本案的受害人)
3 被害人的验尸报告(不过这个估计你所给出的已经比较详细了)
4 被害人的各类社会关系情况

不过以上的东西其实依照法律程序,你也拿不到.

好,下面说下我的判断.
你所说的疑点一:楼下已经有人说了,一般来说,抢劫过程中拦下行驶中的车辆,你父亲因此停止行驶但依旧坐在车上是完全符合思维和行为逻辑的,所以关于这一点,就不要纠结了。

疑点二:你所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