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被砸,已抓到一人,警方却到现在还未赔偿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21:29
我想问一下,5月30日晚有4个青年(年龄大概20岁以上),手拿着钢管来到我嫂子的超市乱砸,其中5台冰柜,一台收银机都被砸坏。当时抓到了一个人,那个青年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5月份之内已有两次类似这种情况了,我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我们想这次超市被砸应该跟前两次有关.
现在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了,警方却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也没有得到什么赔偿.你们说我应该如何处理?
警方已经将抓到的那个拘留,说拘留15天,现在到今天已经有9天了,就怕时间到了,他们就把人放了,到时候怎么办哦!~!

这个应该定性为刑事案件,所以要求赔偿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民事赔偿是由法院审查时决定的,也就是说必须等判决生效后才能赔偿。

楼上正解,在没有做出判决之前,对于赔偿之类的事情不在公安机关的权限范围内,只有在法院解决。公安机关只负责办案抓人,正式逮捕要有检察院批准的,然后才起诉,楼主慢慢等吧,有得好弄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