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51:10
我有一套公产房屋,我想赠送于我的孙子,但是我的孙女和孙子和我在同一个户籍上,如果我现在把房本名字改成孙子的是不是会需要孙女的同意?

如果我们走买卖可以吗,我把房子以象征性的1元的价格卖给孙子可以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我的房子是企业产的,等于公房.

是交房费的

不知道你说的公房是承租的还是已经购买的。
如果是承租的公房,要把承租人变更为你的孙子,是需要你孙女书面同意的。
如果已经购买,产权人是你,如何处置是你的权力,不需要你孙女同意。
如果购房时间超过五年,用买卖过户比较好一些。你可以凭买卖合同、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纳评估价1.5%-2%的契税和0.1%(买卖双方合计)的印花税及少量交易费用就行了。如果未满五年,还需交纳5.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1%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补充回答:
你说的企业产的公房,我们称为自管房。政府的公房称为直管房。但问题是,房子现在是交租金还是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

是承租的房子,变更承租人,要得到户籍内成员的书面同意。因为只有使用权,赠与、继承等都是无效的。不过可以申请按房改政策购买此房,由你的孙子做为申请人,但还是需要得到你孙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