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张正义啊···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3:26:10
事情是这样的,俺是农村的。我亲叔家与我家不和,有一次,他家的柴火起火了,就怀疑是我爸做的,天天找事,并在一天我爸爸自己出去干活,他们一家三口一起把我爸爸打得住院了。打了110,可是警察去问问,他们不承认,结果当天下午就把他们放回来了。
可是他们还是不放过。天天来我家找事,不是骂就是追着打,不过都没打着,前几天他的儿子,今年18了,又找事儿,我实在看不下去,就用一块板,打了他三下,医院病例上写的是皮服红肿,B超检查未见异常。也就是说内脏没伤到。事实他当天下午就去田里做活了。
他们也打了110。这次好了,民警来了,就把我们全家都请去了,然后一个一个审问。从上午8:30就开始,开始我爸爸妈妈都没有承认,
想他们不承认当天就放了,我们不承认,不也一样?
可是我们想错了。
他们看我们不承认就一直审,直到晚上9:30。我妈怕我被民警打就承认了。。这样,到11点我爸爸妈妈才回家。
我说说我在这期间的情况,我在那儿先是不承认,他们就审问,后来就罚蹲让我在那儿一蹲就是2个小时,我的脚都蹲肿了。才让我站着,后来我妈妈承认了,我就也承认了,那是晚上8:30的事。
然后到了晚上11:00他们要休息了,就用手铐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给我把椅子让我坐在那儿做了一晚上。到第二天让我录口供。然后又让我坐在那儿到上午10:30才让我走。
要走了要我们交2000元,问他们做什么用,他们说了是为了以后不再打架的保证金。
到今天已经过到6天了,我已回了学校(我是一个学生)。他们又叫我去派出所。说是还没处理完。(就是那2000元还没有交)。
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派出所做得对吗?懂的朋友谢谢你们了

现在事情有变了,那个派出所所长吃定我们了。他要我们交1000元的罚款,而且说不交就让学校开除我。而且还说要拘留我15天。我现在不在家。在家的话就被拘留了。现在怎么办啊

首先,你这个事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

1、你还是一个学生,但不知道你年龄多大了。如果你还未满14周岁,没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如果你已满十四周岁,首先你拿砖板拍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你在心中要有一个知错的意识,要如实回答警察的询问(试想一下,如果你是警察,遇着这么抵赖,不配合的人,主观上就会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态度,即他们的办案情绪对你不利)不要觉得自己冤,毕竟你违法了,人家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人家的事,但你在良心上应该有一种优越感,人无耻到到那种地步有什么意思?

3、看了你的描述,似乎对警察的询问很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你未满十六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所以警察对你的询问是完全合法的。

4、警察要你们交保证金也是合法的。(这个保证金到后面是要退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虽然你们未申请暂缓执行,但在现实办案中,公安机关通常是这么做的,再说你们后来不是也没交吗?

5、警察要你们交1000元的罚款也是合法的,见第2点。至于说让学校开除你,他没这个权利,但学校是可以开除你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