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区,房屋增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2:08
公公婆婆想将房子过户给我老公,房子是一处老式平房,目前出租给别人开店.房子是婆婆的奶奶留下的,当时分了4份,婆婆夫妻两和舅舅夫妻俩,后来舅舅把他们的那部分卖给了婆婆,有去公证过,不过房产证还是4份,有关系么?现在的房产证是他们4个名字,各一本,不过我婆婆的那本好象和其他的都不一样.如果现在要增予我老公的话,我在网上有查了下,好象要先写<增予协议>,然后要去公证了,才能办的.苏州也是这个政策么?那总计费用大概要多少呢?房子靠近石路,沿马路开了个店面,大概30平米左右吧.
请哪位懂行的大虾给预算下

房产证还是4份,说明产权属于不同的主体,任何人都不能赠与不是自己的房产给别人!
如果只赠与自己的一份,可以先进行赠与公证,然后缴纳3%的契税即可办妥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