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 教皇收入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50:26

提 要:中世纪教皇的财政来源由属世与属灵两种收入构成。前者是教皇担当世俗封建宗主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反映教皇与教皇国的财政关系;后者是教皇充当天主教世界首脑而获得的收入,反映教皇与西欧各国教会的财政关系。通过对两种财源不同时期在教廷总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量化分析,证明以教会大分裂为界,教皇的财源发生了从依赖于属灵收入到属世收入的转变。教廷属灵财权的萎缩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与宗教的改革铺平了道路。
教廷财政史历来是教会史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国内学界对此尚未引起重视,国外学者虽做了一些努力,但多属阶段性研究,尚乏总体性考察。而了解教皇的财政力量,是理解中古教会权力兴衰及教权与王权消长的关键,因此,探讨此问题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中古社会的认识。笔者拟依据所掌握的原始文献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此进行动态考察。
法国学者法伯尔说:“一份中古教廷完整的岁入单,是一幅描绘教廷在这一时期世俗特权与宗教特权的最佳图画”。在中古时代,教皇的财源较多,达20余种,我们大体可将其分为属世收入(Temporalities)与属灵收入(Spiritualities)两大类。前者是指教皇依赖其世俗封建宗主的特权而享有的收入,后者系指教皇担当天主教世界首脑而获得的收入。前者反映的是教皇与教皇国、直属教皇的宗教团体以及教皇世俗封臣之间的关系,后者则反映了教皇与欧洲各国教会的财政关系。这种划分有利于揭示出教廷财政来源构成的地方性与普世性特点,两种收入不同时期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能反映出教权在不同时期的消长。
属世收入评估
教廷的属世收入包括彼得便士、保护金、贡金与教皇国收入4类,在1192年教廷编辑的《贡赋册》(LiberCensuum)中,它们悉称贡赋(Census)。彼得便士(Peter sPence)最初是各国自愿捐纳的一种税款,11世纪时具有了封臣纳贡的意义。它主要由英国与北欧诸国交纳(法国不纳)。在英格兰,彼得便士税额很早就固定下来,每年交纳299马克或199镑6先令8便士。瑞典的税额极富变化性,1319—1350年间教廷所得从169马克增至211马克,1351—1353年间跌至128马克,1354—1356年再跌至111马克。挪威的上交额各年间相差不大,为便于研究,我们大体可以把1327—1328年度的纳税额作为其年均纳税额,是年该国6教区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