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运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55:39
我是某单位的承运人,但我没有车辆,我长期雇用某人的车辆,但一次运输他车不在,于是他找到一个配货站找了一辆半挂车,在这辆车运输途中出了车祸。造成单位几十万损失,单位扣了我十万,这十万该我个人承担吗,他们有运输者有责任吗

建议你多GOOGLE,这样的问题很简单的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在路上受处罚,那肯定是要罚车主的,因为人家是对车罚款。但货主也要承担一部分,因为执法人员要扣货物的,车主没有钱时,货主也着急,所以他也要出钱的,罚不到货运站。如果车主和货主把货运站也扯进去,货运站也要被罚的。

  如果事后闹到法庭上解决,车主、货主、货运站都要被处罚。

  一是货主明知货车没有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并不去查验其资质证件,其有过错。

  二是车主肯定要负责任的,因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三是货运站肯定有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 10840

具体情况,根据过错,最好找个律师商议。

你可以追偿配货站或者某人。

也可以要求某单位给你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