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我维护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02:43
我是一个今天刚老师排斥出学校的学生.我应该向哪救助.

因家庭住址变迁转到了石厦中学初二(五)班!赵微微老师教!刚开始对她的第一感觉还可以,进去两个星期后,我我迟到了,老师指着那个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教育局发的文明班的旗,对着我说这个班怎么怎么,我不能怎么怎么,就从这时候开始我对她的几乎没有感觉,我也不想去干嘛,虽然我的成绩差,但我已经很努力在争取改良,却的不到赵老师的理解,并且处处设难题歧视我!!

.就在2008年五月我因为忍受不了赵微微的排斥,在加上回答不出她的问题就抄那个问题七遍,如果是阅读的话就整篇文章加选择题七遍,我听同学说本来是十遍的后来老师说什么科学家说抄七遍有易记忆,就开始了回答不出抄七遍的学习生涯。有时听写是很正常的吧~但是她不是十个还是十五个的单词这样听写而是一听就全部听,所以有很多人因为这样背了两个钟三个钟,听不好还抄五遍还要写检讨五百字!!!!

这些也就算了,就在五月尾到六月,我受不了她我只好旷课,我也很不想旷课,所以我只能忍受着失学的痛苦,但是就在我父母对我苦苦相劝的情况下我在2008年6月10日我去了学校升旗完了之后,赵微微叫我带上书包去班公室写作业,我当时觉得有点不懂,等我爸到了之后老师叫我爸去楼梯口说话,我在靠近办公室门的办公桌上补作业(因为在6月6日旷了课所以才会说补作业),我听到了它们的对话。

老师对我爸说:“我有权利不接你们的电话,我有人权的!”我爸说:“那你不应该关心下我的儿子吗?”后来又闹到办公室里面,有很多年级大的老师都走了过来,说不要听那老师的话,她还年轻,我爸又说:“老师难道不用关心学生吗?就可以全部让家长承担吗?老师没责任吗?”我后来又听到那位“遭”微微说:“我都已经跟班的同学说了,我已经向校长报告了,反正你们一定要走,最好不要进石厦.”我爸一气之下拉着我走,我先走,我爸在后面,年纪稍大的老师拉着我爸说不要听她的,她年轻.我爸和我还是出了校门,坐在车上,我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还是留了下来,可以说我对这个“遭”微微已经完完全全失望了.班里还有一些学生家长也跟“遭”微微和不来,这个是同学告诉我的,在班里成绩稍差的学生家长都跟她吵过,我想那位被忽悠的校长应该还坐在办公室里抽着他那支大烟吧——被忽悠都不知道的笨蛋校长,连普通话

这个是义务教育法当中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这个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上面是相关的法律条款,上面也已经有人说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1 上课
  2 教育局投诉
  3 媒体
  4 如果以上都没有实际效果,那么就到法院去

  另外:小朋友,你很清楚的叙述了你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了,说明其实你是个很有法律意识并且聪明的孩子,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多跟父母商量,通过父母和老师去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应当通过逃课这样极端的方法,很容易让矛盾激化.
  谁都不想当差生,这里面有学校的责任,有家长的责任,你自己也要学会用更好的方法反击,比如通过成绩让看不起你的人无话可说甚至是后悔,一点都不夸张的告诉你,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当年也是因为类似你的情况几乎不想读书了,后来就为了争口其,奋力读书,最后他考上了北京四中,然后去了清华.而我的男朋友也曾经在初中的时候被他的老师当着面说"你就是个垃圾,上什么大学,连高中也不要想上",现在他已经从北大毕业了.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例子,所以,无论这件事情最后如何解决,你都要不蒸馒头争口气,用理智的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
  加油吧.

只要你没有主动去办相关的退学手续,你仍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