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我不知情情况下打的欠款条,但是已经人已经去世。我需要承当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35:04
我丈夫生前,是一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不知道什么情况下给单位打了一个30万的欠条。欠条大致的内容是“还私人欠款”。打完欠条后,我丈夫就因为工作原因,因公殉职了!现在,检察院找到我,向我提起这个欠条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我丈夫,什么时候打的这个欠条,因为什么原因打的,钱又是去哪了,我都不了解。我现在就有一处房子,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了!现在检察院的意识好像是想让我还这个钱,一直在询问我有没有还款能力。我告诉他们,我丈夫做为党委书记,单位的事情我一概不知道。更谈不上什么偿还。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朋友,我该怎么办,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吗?如果,他们在找我,我应该怎么回答,或者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麻烦请告诉我,如果他们按照民事案件起诉我,我会承担多少责任?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如何应对,谢谢!还有,如果我要如何证明我丈夫的钱我没有拿到啊,我也不知道。从哪方面入手。谢谢!

首先是需要鉴定借条的有效性,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借条有效,你在继承丈夫遗产的前提下是负有偿还义务的。放弃继承,则不负偿还义务。
如有确切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款项,使用于工作方面的开支,即公用,你也没有义务偿还。
至于具体事宜,建议咨询代理律师。

合法的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一方不知情的,由借款的一方偿还。你说的情况,只能在你丈夫的财产范围内偿还,超过部分不用还。按照民事案件起诉你,你只承担遗产范围内的部分,超过遗产的不用还。

如果你丈夫的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 属于他的个人债务 你不用承担责任 借条有效的话 会以他的遗产为限偿还
不过证明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