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相关问题谁能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37:54
07年12月24日物业公司通知我办理入住手续,因各种原因直到08年6月10日去办理。物业部门要求我交清07年12月24日-08年4月15日的采暖费,08年全年物业管理费。小区是分户供暖又不是集中供暖,我没办理入住手续,为什么要收取采暖费。当我询问时,工作人员回答:有物业法规定,通知入住时给住户暖气阀门打开了。真想不通,我的房子你凭什么打开,你把水龙头、电灯打开,我还交水费、电费吗?物业费前5个月我没入住能少交吗?请业内人士帮忙回答。谢谢!

物业让你交采暖费没道理,物业费国家物业法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无论业主是否办理入住手续都要交物业费.你可以要求物业拿相关交纳采暖费的文件给你,没有的话你可以拒付.

1、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导致收楼时间拖延而带来的损失是也该由业主自己承担的。本案例中业主是需要补交从物业通知之日起的物业费。
2、按你说的现象,你家的暖气管道好象是并联的,也就是说所有住户必须得打开,否则没有办法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