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加工费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做会计分录,未提取销项税金,下个月该如何补提做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58:46

如果说你当时收取加工费10000元,未提销项税金
10000/(1+17%)=8547.01这是不含税的金额
10000-8547.01=1452.99这是应交的增值税

当时未提时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

补提
借:其他业务收入1452.99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2.99

如果未提取销项税时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那补提分录就应该是: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即将其他业务收入“价税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