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人能多方代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49:50
据我所知。台湾房地产经纪人好象可以同时代理买卖双方。
那中国大陆。香港。美国。
也可以多方代理吗?
能或不能,请附上祥细解答好吗?

不能多方代理。除经过被代理人同意。

可以接受多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实质性质是一种居间合同关系.不是代理关系.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第二十一条规定只规定不能同时在2个及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但是此规定并不等于说就限制了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开发公司的委托.房地产经纪人在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的前提下,是可以接受多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的.

不可以多方代理。目前在市场上的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所从事的是一种居间服务并非双方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