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开建安发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59:33
我们单位是外出经营的,出具了外经证,企业所得税是回原单位所在地交的,但是我到外出经营所在地税务局开建安发票时,除了要交3%的营业税,营业税7%的城建税,营业税3%的教育附加,营业税1%的地方教育附加,0.03%的印花税,为什么地税还要求我交0.5%的个人所得税,我告诉地税说我们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是公司缴的,他说是交什么红利的个人所得,我不明白,请问,哪位能告诉我,我应该交个人所得税吗?我是企业又不是个体户~~~请问有什么资料证明我不用交这部分税吗?
那如果,我在我公司原税务单位开具证明说:所得税回原单位税务局交呢??能说得过去吗?

这个是应该交的。
外出经营除了正常的税种以外,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经营的收入时应该在工程所在地交的,这是有规定的,没有什么资料可以证明你不交这个税。

是的,应该交.这是税务机关控管税源的方法.因为你的所得税不在当地交,但在当地又取的收入,所以他们要征你们的个人所得税.没有办法,各地都一样.也没有什么证明可开,他们不认可.

没有具体的文件说你可以交或者不交,税务局无论手开或是机开的建安票都是要随征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这是税局对以票控税的做法。其实很不合理,首先把纳税人置于“不会老老实实纳税的”的位置上,而这种做法又增加了我们纳税人操作上的一些难题。但,现在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