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分公司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样的合同总公司会认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26:57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样总公司也是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要盖总公司章
因为份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了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总公司可以不承认。

1、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此合同是有效的,总公司也应认可。
2、如无总公司授权许可,且总公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不负责,此合同无效。
3、如无总公司授权许可,总公司无相关,此合同可视为有效,出现纠纷,总公司负责。

从你给的材料看分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它行为是有偶法律效力的,总公司应该承认.

如果分公司是经过公商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且该劳动者就在该分公司工作,合同可以有效。

这要看你们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用人自主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