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女是否应该赡养老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23:19
我一个舅舅 早年就患有精神病 其配偶和他离婚 子女由其配偶带走 由于有病他并未对其子女提供任何抚养费。现在老人年岁高 生病 生活需要人细心照顾 我家是唯一照顾他的人 但是我们都上班 很难抽出很长的时间照顾 我想知道 他的子女是否对老人有赡养义务。(注:1.他的子女在老人进入精神病医院期间从未探望,一点消息也没有2.我的这个舅舅是老大学生,他子女学习也很好,可能移民,若移民如何处理,若还是中国公民有什么说法) 急!!!!!请大家帮下
谢谢你们的回答 但是我需要的是那种从法律角度的详细解释 以作为我是否去寻找他子女的最有利依据

一定要的,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基本义务,这是法律上有规定的,如果不赡养的话,父母就有权告子女了,即使再困难,也要赡养,除非死了。另外,如果移民,至少还得定期给父母送生活费,如果父母生活不能自理,只给钱而不管其他的话,也有权利去告子女的。基本就是这样了,希望你尽早解决这问题吧

当然有 赡养义务不因离婚而结束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有义务赡养.移民亦不影响此义务的履行.只不过起诉就麻烦了.

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离婚不代表父子关系的终结

当然要赡养咯,毕竟他们流的是你舅舅的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