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资的问题,请进来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2:33:11
我以前没有做过这样的工资表,想请教各位,我们单位是每月的十日发工资,但是因为员工流动性比较大所以每月都有人员出入,如果新来员工是前月20号以后到岗的话,我是应该把月底的那几天给做了呢还是留待下月一起做呢?其中有没有关于个人扣税的问题?因为财务告诉我以前都是前月上班不满10天的不做,留待下月一起做,但是我本人不想这样做,想当月的给结清要不就得老想着这个事?哪位有高见
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员工当月中途离职的话,比如六月八日离职的,我应该在六月做五月工资时一起做上,还是留到七月做六月工资时才做?

你同事说的是对的,一般前月上班不满10天一般是不做的,要是你的同事是在20号之后加入你们公司的,那你要把他(她)的工资算到下个月的10号一起发给他(她),个人所得税是应地点而定的每个城市的缴纳税的都不一样,一般是在1400-1600以上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你的想法我曾经也碰见过,要是来个3个同事分别是20,21,22号加入你的公司,那你不是要为他们做3次帐?要是更多,你不累死,那下个月,你也要专门为他们几个同事算钱专门再发三次工资,工作量会大大增加,而你把20号之后的同事加入公司的只用算一次帐,再过2个月就可以跟其他同事一起发放工资了,这样大大减轻你的工作量,要是我没解释清楚,您在把问题拿出来晒,希望我的解释能对您工作来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