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债务方面内行的帮个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47:30
我需要内行人的帮助,谢谢!~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06年10月借给朋友1万元钱,2006年11月我在他的一个项目上投资了40万元,投资前他口头承诺我于2007年6月将钱返还,并且我不承担投资风险(即即使投资亏损,我仍然拿回本金)!但他总是找些理由拖延退还,出于信任,于2007年10月,我又借给他1.5万元(这1.5万元没说是投资,也未用作投资),后来他一拖再拖到2008年3月将40万元还我,但那2.5万元他现在也不还,还说投资亏损了(很明显是瞎说的,但没确凿证据),我应该损失这笔钱!~~~
我现在只有一条他于2008年4月发给我的短信能证明这笔钱的存在!~
请问,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这些钱吗??
他户籍是云南人,在广西经商!~本人是四川人,在四川工作,请问如果本人控告他,可以在四川法院吗???他必须到四川打官司吗???这种官司的开销有多大???一般要打多长时间??~
其实本人对那些钱还能亏损,但确实是他伤害了本人的感情,我不想把钱给这种人格不完善的人,所以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
请好心人帮忙解答本人的疑惑!~谢谢了!~~~~

一、如按你所说的情况,由于本案是债务纠纷,所以你如要起诉他,本案只能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处理,如果他在广西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则本案可在云南或广西的法院起诉,不能在四川起诉。
二、法院收费标准是一千元以内收五十元,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四收取,分段计算。
三、法院办案的时间一般在半年以内,但经法院有关部门同意,还可再延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