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如何做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38:41
在月末抵扣进项税票时如何做分录?
是否是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进项税抵扣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进项税抵扣是伴随着采购支付项目进行的,所以只有在采购支付项目实现时(取得结算凭证,即发票)才能入账。
如果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因税务筹划而需要放下月抵扣的进项,按正常的做法应该取得时认证,超过销项时予以自动留抵。这种情况下没有特殊处理,仍按上述操作
当因需要,即使本月取得进项发票,但不想本月认证,想留到次月认证,则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该对应的采购项做暂估入账,到下月冲回再正式入账。正式入账时仍按上述分录,暂估入账时不需要做应交税费。
另外,若想当月入账,但仍放下月认证抵扣,则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下增设待认证项目,采购入库时做分录改为:
借:原材料(或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及直接入费用的管理费用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然后在认证当月需就认证业务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这种处理时,月末结转增值税时,要注意将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的余额减去待认证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结转进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在购进货物的时候就是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每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销大于进)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进大于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在月末抵扣进项税票时,无需变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留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下月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