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侵占还是挪用!我应该怎么办!法律怎么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8:47:03
卫XX和我们两个共同建立广告部(个体户,法人代表就我一个),三人商议好,卫XX的钱出资不足,赚取的利润,先归还我们两个所欠的债务,才能承认其股权。
我们两个出资35100元,卫XX出资4000元(双方签有合同,画押)我们商量分红按季度分红。
现卫XX未经3人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去客户那里结算了12610元,私自将8000元存入自己账号里,剩余款归还给我们,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后就一直没到广告部上班,之后我们打电话去了解,他说:“这是投资款和应分得的利润,拒不归还。”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提供一下具体的情况:
1、创立广告部在3月20日,拿走业务款在6月6日。(即分红未满3个月)
2、单方面接触合同,在内部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给公司业务上造成难度和损失。
3、他的问题属于什么类型的问题(侵占?挪用?盗窃?)
4、我怎么才能拿回这个8000元,以及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问题追究。

是侵占还是挪用得看此人的主观方面。从你所述的情况分析,属于职务侵占。
向法院起诉,要求此人返还8000元。

属于职务侵占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我去问过经侦队,他们说职务侵占不算?1、因为他没什么法律定义,不是员工也不算股东。
说是挪用集体款项嘛。又未到3个月。要我到法院解决。我想问问

我究竟如何能最快拿回我们的货款。!
起诉的时间是不是很长。我这边等不了啊。因为业务合作伙伴那边有业务货款还没有付清,如果这样的话。人家就不和我们合作了。这个怎么半???

诉讼

这么急的事赶紧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啊!

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找法官!据说中国的法律由法官解释,法官裁定一切是非黑白。只要法官帮你,那么法律条文自然无论如何也能解释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