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头部的伤如果没有残疾就不陪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6:41:55
我弟弟(7岁)在今年5月16早上被一摩托车撞倒,头部缝了二三十针,然后左膝盖血肿,在医院共花了3000元左右的医药费,住院费,但是在第8天的早上医生拆线了就叫马上出院,我怀疑是车主在医院找了关系,伤都还没有愈合好,还在流黄水呢!最后28号出院了,车主不给护理费,营养费,还有我们要求的哪个头部伤疤3000元,现在他人还那么小,以后还要成家立业,头上哪个伤疤是一辈子的事,车主说除非有证明他就陪钱,但是一个伤疤是鉴定不出残疾的吧?我们的护理费他也只给一个人的钱,一个人不能24小时护理的啊?我们通常都是每天3个人陪护,白天2人,晚上1人,交警队也说要证明,而且态度明显的维护车主,我们该怎么索陪呢?我要求陪的能不能陪呢?需要经过什么方式才行?请各位律师告诉下,谢谢.....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至于伤残需要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结论,护理人员的赔付需要医院的证明,不然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是需要这些部门的证据才予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