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司机是不是在污辱人的人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16:56
前序:以前321路车不管从哪上,都是两元钱,现在改了,全凭自觉,前20站内是一元,后面的站数是两元!而且都是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但是今天我却遇到了一件恶心人的事,所以发上来,看看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的!

今天下午我在中山公园开往轮渡方向的321路鲁U97526车回家,上车的时候,看到车上坐了大约三十多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张票,我上车的时候投了一元钱,司机给了我一张票,我本不想要的,但他非要给我,我没办法接受了!原来这张票的作用是这样的——

每到一站,司机不开后门,先让下车的乘客从前门下车,而且还必须出示车票,没有车票的必须交两元钱,还问每个下车的人,问他们从哪上的车,发现站数与票数不吻合,这个司机也要让他们补钱!直到我在西康路下车,我就是不出示车票,那个司机就为难我,我说他违法了,他很狂,说如果看不过去,就打110报警好了!

于是,我把日新巴士,交通局,公安局全都投诉了,她们告诉我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给我答案,三天,是个什么概念,比如说,这个司机一天要开八趟车,至少要拉500个人吧,就是说,这个司机可能要污辱五百人的人格!

再打个比方,你去超市,买完东西去付帐,结果是收银员少打了一个东西的钱,你被超市的人误认为是小偷,给你搜身,你们会不会脱光衣服让他们搜身呢?

我个人认为是这个司机违法了,我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算完,反正我还休息三天,我非要那个司机给我道歉不可!我明天还得继续去找他的领导!

最后,我就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是我做的过份了,还是本来就是这个司机的错误!还有,所有321就这一个司机出现这种问题,其他的司机都和平常一样!

估计这人要被解雇了,并且承担民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

我国刑法上侮辱罪,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并且告诉的才处理。

这不算侮辱人格,只能够以一般的违法行为看待。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司机做的有点过了

是的,你可以去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