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别人3年没重写欠条了,请问可以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23:13
具体案例是这样的:
某银行97年放贷于一家私企,
私企用厂房抵押
以后每隔1--2年银行都要求当事人重写合同
到2004年由于工作交接出漏的原因 至今2008年(超出3年)
都没让当事人重写借贷合同
目前私企不愿再重写借贷合同,认为逾期了(超出3年,过了诉讼期)
请问这家如是不再重写了借贷合同了
所贷的款银行应当如何追回来呢?法律上还有优势吗?
某银行97年放贷于一家私企,
私企用厂房抵押
以后每隔1--2年银行都要求当事人重写合同
到2004年由于工作交接出漏的原因 至今2008年(超出3年)
都没让当事人重写借贷合同
目前私企不愿再重写借贷合同,认为逾期了(超出3年,过了诉讼期)
请问这家如是不再重写了借贷合同了
所贷的款银行应当如何追回来呢?法律上还有优势吗?
1、借款给他人,不论是否重写欠条,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到期后两年内未主张权利的,将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会驳回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如果在借款到期后一直向债务人催要的,不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会支持还款的诉讼请求。
3、如果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起诉啊,这是你的诉权,任何人无法剥夺的,只不过你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看你的证据了。不知道最后一次签的借贷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如果约定的还款期距离现在已经超过两年,那估计你就很难胜诉了,因为一旦对方抗辩你的债权已经超过时效,法院就无法支持你了。如果没写明还款期,那最好,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也可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样你就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了。
可以的,诉讼期是还款起算的,贷款在还清前是处于延续的,不超期。
好象两年之后,就不行了.
可以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