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到新工作单位后,交保险的烦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8:50:59
我原在一单位工作至今年四月初,然后到一新的公司工作,5月公司通知我将保险从原单位转过来续交,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去原公司将其转过来.现在(6月)想把保险等转过来,发现原来公司帮我交了4,5,6月的保险等,而现在公司说4月保险等可以帮我交一半,5,6月后保险等可以全交.那现在公司是否应该将其对我的承诺补还与我,我再可以还与原来所在的公司呢?谢谢
我离开原单位后,原单位继续为我缴纳了社保.现在单位想帮我补交4,5,6月社保,但不可以重复交.

5月份新公司已经叫你转移保险,所以公司已经原意给你缴纳了,只是你自己没有办好转移手续。所以公司这两个月可以不补偿。但这只是合理的说法,并不合法。由于社保对双方都是强制性的,所以公司必须为你缴纳,你个人也必须缴纳自己的那部分,所以新公司无论什么原因,在你入职后次月之内没有给你缴纳就是它的过错,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这两个月的社保费。

这个问题关键就在于,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它要给你缴纳,但你不愿意缴纳(或说不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如果有,那么你就没办法了,如果没有,就法律裁决来讲,它还是要补偿给你的,只是这样会比较麻烦,得不偿失。

我给你的建议是,你先问一下公司人事部,能不能补,能补那是最好,不能补,那你就只好自己补偿给原公司了,因为就这个问题而与公司争论是不合算的,况且最后裁决未必对自己有利。
只是我很奇怪,你都已经离开原单位了,它怎么还给你继续缴纳社保呢?

不可以,续接是因为你个人原因耽误的,你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