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房屋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30:56
与配偶一起生活了2年,但是没有孩子,配偶去世时他的母亲还在,现在他的母亲也不在了,我作为儿媳妇是不是有权继承他们的房产?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户名也不清楚是谁的,应该是公公的名字,公公、婆婆、丈夫都已经去世六、七年了,现在还有个大姑姐(对象的姐姐),这份房产分起来是不是很麻烦呢?关键问题是双方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并没有孩子,房产继承有没有规定婚姻的期限?不太懂这些问题,请高人指点,不胜感激!

遗产继承顺位:配偶_子女_双方父母.....
前提是死者在离世时没有立下遗嘱(当然如果有遗嘱他也只能支配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属于死者,如果是婚后属于共同财产,他无权支配)
如果房产是属于你配偶的,那在他母亲在的时候就是你个人的了(前提是没有遗嘱),现在就更是你的了
如果问题复杂请说更详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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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按照你上面说的,房子属于你婆婆留下的遗产,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你大姑姐和你共有的了,前提还是你配偶去世后你尽了足够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在你配偶去世后,你没有离开这个家,或者你有证据表明,虽然你离开了这个家但是你一样把他母亲当作自己母亲一样赡养,否则全部财产归你大姑姐所有.
你最好确认房子的名字是谁?如果是你公公的就是这个样子了,如果你还有什么没说清楚最好说清楚了,否则别闹的陪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