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仆人怎么划分等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6:09
象皇帝的后宫有皇后,妃子,嫔妃等等。在黛玉进贾府的时候,她曾提过三等仆人,那么他们的名称?

主要可以从这几方面划分:
1、他的主人,水涨船高,地位显赫的人,他的奴仆地位也会相应高一些;
2、看他从事的工作,在同一主人下,因从事的工作不同,地位也不同。如账房先生、贴身丫鬟地位要相应高一些,杂役、苦力地位要低一些;
3、看他的穿着和饮食,不同工作、与主人关系不同,可以反映在他的穿着上。因此穿着可以直观的反映仆人的地位。
4、看他是否管着其他奴仆,有一定的地位。

以下是我找别人的....我觉得顶好,

以下内容是我从资料上找来,打成文本的,因上层人物比较好理解,无外乎王族,贵族,书吏阶级三者,故此处大致讲了一下埃及的低层人民的等级

古王国
亨提乌塞:该阶级直接依附于国王,并经营国王授予他们的土地,采用不同的形式为国王的今世或来世服务,其中主要是中下层自由民,包括手工业者,也有达官显贵,因而形成一个与国王相联系的,具有不同阶层的特殊社会集团

泥苏提乌:他们最初是自由的,不依附于国王的农民,也是从古代的集体公社流传下来的土地占有者,随着古王国的集权,这一等级在古王国晚期成为了农奴

勒墨特:埃及一个近似奴隶的自由民阶级,他们是下层自由民,小生产者,拥有财产自主的权利,虽然这种权利常常得不到保证。他们可以被转让和买卖迷失贵族官僚财产的一部分,但他们还能在市场上进行自己财产的交易。他们大部分以家族集体而生活,并被束缚在土地上

麦尔特:他们主要来自与罪犯以及在上下埃及统一战争时期的战俘,他们地位近似于奴隶,比勒墨特更为低下,他们共同为官僚贵族以及神庙服务,他们是贵族和神庙的财产,不能被转让和买卖

麦列特:类似麦尔特的一个阶级,但他们能被转让和买卖。他们通常负责农业,或者祭品的搬运,他们被王家命令保护,免除徭役以及州内其他劳动。这一等级在新王国时代与麦尔特等同

伊苏:奴隶的一种,可以买卖的一种,他们主要是用于神庙中准备慰灵牺牲的祭品

拜克:很广泛的一个称呼,意为仆人,他们可以被继承和购买,他们被强制劳动。在很多时候,这个词也被用来形容官员,说明官员都是国王的仆人。该称呼在后埃及时代被用于称呼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