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广西玉林兴业县交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21:04
我被广西玉林兴业县交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处罚。可是我看了《交通过安全法》并不明白,到底他是以什么理由罚我?我当时从玉林回,车上有我买的三箱一次性怀,交警说我客运车载货(我的车是面包车,自己的车),就被交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处罚(当时我问交警给我看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可他们不给)。我又问这是我的车又不是客运车,难道我载我自己的一点东西都不得,他回答是这车的行使证车型上写的是xxx普通客运车。如果你是捎带几件小行李可以,可你这是几箱大行李就要罚款。我听到这真的很晕,我国的交通法上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不知是否是我生活地方一直是国外,今天很荣幸的学了一课意义深奥交通法课。谁能告诉我这也能成为罚款的理由?到底《交通安全法》里是如何规定的?

很明显是被宰了,广西县级的交警明摆的就是合法抢钱,而且还有任务指标,比如说这个月开出的罚单达到了指定的数量就可以分红,而且工资还有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
依据此款规定,对你的处罚不存在依据。
如果你对本处罚不服,可以向作出处罚的上级管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更改或撤销处罚。

支持你提起诉讼,在玉林这种情况很多,特别是外地车牌.本地的人也很多到法院诉讼,还有赢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