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有哪些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6:53:07
离婚时如何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份财产?如共同买的电器、家里其他用品?他不分怎么办?

有权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拥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所谓怎么分主要是两人协商的,否则就只能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分。但一般分的都是大的标的,如房子、车子、有价证券等,而且法院讲的是证据,除了获得上述财产的存在证明,主要还看取得这些重要财产的时间点,是否在办理结婚证之后。像你说的家电和家居用品,法院一般都会在庭审过程中帮你们协商处理。他不分就只好找到这些东西的发票,估一个价,在法院让他给你现金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法院会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