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提存,提存后要通知债权人,那么还不如直接给债权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27:09
当然找不到债权人的除外

提存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的物,主要包括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直接给债权人,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又不受领,债务人只好拿去交提存机关了,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既然债权人死了,那肯定没法给债权人例如,若是债权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其无法行使接受义务的权利,所以也不好直接给债权人,而只能等其确定监护人后,由监护人代行.
(3)债权人下落不明.这点你理解,我就不多说了.

之所以要提存,是因为无法找到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不愿意受领,才提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