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拒付贷款应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04:55
我在4年前给人担保贷款,现在贷款人找不到了,人家找我这个担保人负责。我想知道我也拒付此笔贷款会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给他担保的是房贷。如果我和他都不还。银行起诉我和贷款人。会不会把房子拍卖了。如果那样我这个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败诉了是否交起诉费?我和贷款人怎么承担起诉费?

首先应当正告您,不要随意做担保人,这是有很大经济风险的,现在因为是房贷,还有房子可供拍卖,否则您要负责还贷款并付起诉费。

如果房子拍卖后抵做贷款仍然不足,法院可以冻结您的银行账户划拨给银行,如果仍然不足,您以后的收入只要可供执行,将全部用来还贷。

起诉费也是要交的,您的权利是可以向那个贷款人追偿您在此过程中的全部损失。

如果金额较小,银行就算不来追讨,那么你在银行的信誉也没有了,以后再也别想到银行办理什么贷款了,但是如果金额较高,你们任何一人只要银行能找到的,就会被起诉,等着你们的就是吃官司了,如果你们不服法院的判决,还是坚持不还,又不是申诉,那么你们就等着公安局的来抓去坐牢了。这个是很严重的,也是你最后不还的结果!

如果是房贷的话,银行肯定会把房子拍卖的,那么贷款人不出面还钱的话你就得去承担其他的费用,但是房贷的话房子应该值贷款的钱,这样的话你基本不需要再去承担什么钱了,只是这样的话,你的信誉就没有了,以后银行不可能再给你贷款了,所以在贷款人不还款又不出面的情况下,你可以和银行协商看怎么办,银行在你也不承担贷款的情况就会采取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