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底有没有发故意杀人罪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47:14
我是法学的门外汉!因为专业需要参加了一次法学概论的考试,里面有个题目,我不是很明白,希望学法律的可以帮我解答!
李某带着孩子再婚嫁给娄某。但娄某发现李某和同村的一个人通奸,并准备离家出走!那天娄某对李某说:我喝了农药了。李某说:那你还不上医院去?接着就离开家里面了。娄某紧随其后,在一个废弃的炸药库旁李某将娄某甩掉了!李某回到家,闻到了农药味。她收拾一下后带着自己的孩子找到那个奸夫并对他说:娄某喝了农药!
第二天,有人发现娄某死在了炸药库旁。警方逮捕了李某。
问李某是否犯有故意杀人罪!
答案是有。但我不理解为什么!娄某是自己喝农药自杀啊!他自杀别人也是犯罪?
要真是犯罪,那么如果一个男孩子在高楼上想喜欢的女孩子表白,那个女孩子知道但因为不喜欢他而没有去,并在大家的注视之下跑开了。结果那男的跳楼死了!这女的是否也有故意杀人罪呢?

由于你不是法律专业,这个问题涉及一些法学的基本概念,解释这些基本概念很麻烦,我们就不说理论,只看法条。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回到这个案例,李某明知娄某喝了农药(有3点可以证明:1、娄某告知。2、闻到农药味。3、对奸夫说明)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喝下农药的后果就是死亡,但是李不采取任何措施,放任导致李某死亡的结果发生。因此李某是当然的故意杀人。刑法学里,犯罪行为分两种,一种是作为,一种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就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多数是作为,少数是不作为。该案就是典型的不作为。
楼主后面说的那个案例,女孩不具备故意杀人的行为,该男孩只是站在高楼上向她表白,她无法预知自己的离开,会必定导致男孩跳楼死亡。与前例区别就在于对自己行为而导致后果的评估不同。

这算是民事,不算是刑事。。受到道德的谴责跟群众的舆论压力。。不是故意杀人

属于不作为
也就是他有义务救助 但是没有 所有构成故意杀人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不是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