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务员(从事计算机管理工作)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就有机会当法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4:38:32
通过公务员正式考试进入法院系统(法院招的是计算机管理方面职位,我学的也是计算机)后,在我从事计算机管理事务期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是否有可能给予换岗,从事助理审判员、甚至法官的职务?
谢谢专业人士指点!

进法院以后想从非业务庭转到业务庭是很难的.特别是学计算机这块的,你如果是法警什么的可能性还大点.一旦进去以后你从事的工作都是跟计算机管理有关的甚至于搞到司法装备处去专门搞电脑都有可能,第一你根本没什么时间去看司考的书而且平时工作当中接触到的案件也是很少的,再就是现在法院系统各个部门都缺年青人,你一旦进了一个部门以后,领到基本不想放你走.
最后送你句忠告吧.如果真的想去业务庭,第一 一定要和院领到处好关系(当然你也不能和你的分管领导起冲突)第二 千万不要做"先进"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工作即不出错也没有很大的热情度,只有这样分管领导才有可能放你走(因为不喜欢你).

可以 计算机管理事务是很轻松的 也就是开始忙点 法院是很缺人的 只要你能过 是绝对可以从事助理审判员、甚至法官的职务的。
对了,还有点就是你那法院是那的?要是特别好的地方就难说,一般的地方法院是可以的

  法院公务员(从事计算机管理工作)不是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就有机会当法官,还要符合其他条件。
  《法官法》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对!
必须通过了司法考试才可以做法官的!
否则职能做其他后勤岗位。

理论上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