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加辱骂有没有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22:28
一个正常合法买卖,双方同意。
比如:甲(卖)方、乙一(买)方、乙二(买)方。
当:乙二、买了甲方东西后,乙一(买)方得知,
找到:乙二(买)方增吵(恐吓加辱骂)
说:乙二抬高价格,不准:乙二(买)方去买甲(卖)方东西,说是他的客户并乙二(买)方。这有道理?有没有 触犯了法律?

我是旁观者:请教!?

单纯的“恐吓加辱骂”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可要求其赔礼道歉,并适当进行民事赔偿。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如此事情节恶劣,可成涉嫌刑事犯罪,可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可诉刑事诉讼。

看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没有的话不构成犯罪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面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恐吓这是构成犯罪的。如果罪名成立,情节严重的要触犯刑法判刑,但没有恐吓的特定条文,可根据他威胁恐吓的事来查找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