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再投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7:30:30
以前以公司的名义买了一块地,也计入了无形资产,现在,由于发展的需要,要增加注册资本,可否以这块地来增资,具体的会计科目怎么做,具体的手续怎么办
如果,我再进行一次土地评估呢,将评估中高于实际地价成本的部分,先计入资本公积,后再用资本公积增资可否?
请给予进一步回答

我是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很遗憾,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以前以公司的名义买的土地,也计入了无形资产,已经是公司的资产,不能用来增资的。
增资,只能是股东用属于自己的资产对公司进行新的投入,包括自己的货币、实物以及公司帐面所有者权益中属于股东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增资超过原有资本的20%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然后凭借验资报告到你原来注册地工商办理增资手续。至于你使用什么资产增资都是可以的

如果你是自己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就现在的会计制度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