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被人民检查院逮捕,属于从犯,死者三天之后,是否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05:07
因为打架被人民检查院被逮捕,被害者三天之后死亡,取保候审出来了.四个月后又被人民检查院逮捕,逮捕证写故意伤害.2008年5月23逮捕,他没有打人.在场.我想问一下,他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
致人重伤 3到10年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死刑
从犯应当从轻或则减轻
具体几年 要看具体情节
死亡与伤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由法官裁量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