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迫情况下,签了将股本金一比一专卖给公司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28:57
公司以老同合同为要挟,强信让员工签了协议:同意将已经增值的股本金1:1专卖给公司,现在员工都认为股金已经增值10倍以上,可是如果按协议只能退换1:1的份额,
而且签这样的协议之前都没有召开股东大会,没有任何议案草本。直接变相强制签的。
如果集体起诉公司,那份协议还能有效?

只要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员工是在强迫下被逼签下的这个协议,那么那协议就会被法庭裁定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公司强迫的手段方法涉及到了法律,法庭还会连带追究 公司 的 法律责任。相信法律,相信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