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公司人事部门的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19:15
我从2007年6月到12月在公司为试用期,12月转正,到08年6月份突然告诉我不再续签合同,本来答应是上“五险一金”,而且相应得费用也从我每月得工资里扣除了,在5月份我突然生病,住院花费10000多元,现在不续签合同了,我去问保险的事,公司人事部门说还没给我们上,她们说是一年一上,如果我继续在公司肯定是7月份上这个保险。请问,公司是否得承担我的住院费用,另外我的是慢性病(乙肝,就是因为工作经常出差导致),公司是否还应该对我以后的治疗或者说是对我的保险负责?

公司无权剥夺你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