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可以要求医药费赔偿吗?我属于有过错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05:26
我看见我家小区门口有一只狗,我去摸了它一下,结果被狗咬伤了。这条狗主人在旁边,但没有用绳子拴着。请问我可以向狗主人要求医药费赔偿吗?我属于有过错方吗?

被狗咬可以合理要求医药赔偿,狗的主人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为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即须为有人管束喂养的动物。
  2、必须是动物独立动作造成的损害。即非受外人驱使如恶狗咬伤行。
  3、必须是没有免责的理由。
  依《民法通则》127条,如果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挑逗 攻击或其他过失引起的,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由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挑逗等原因造成;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受害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可直接向第三人索赔,不知道的则直接向狗主或管理人索赔。

你可以索要医药费,过错方是指有重大过失,在事件中你不属于有过错

双方都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所以你可以向狗主人要求医药费赔偿
你们双方都有过错 只不错事情已经事情发生 狗主人应该承担不部分责任

民法中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饲养人没有过错也有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自己原因致使损害发生的除外.在这里,你自己也有一部分的过错,所以你可以向狗主要要求医药费赔偿,但是鉴于你也有一部分的责任在里面,你自己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损失.

都有过错
对方承担部分责任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