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什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条件,让法院判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8:30:13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对我们根本没有感情,像陌生人一样。我父母从结婚就没把钱放在一起过过日子,自己拿自己的钱,好像搭伙一样。后来他做生意赚钱,我们也不知道赚了多少,也没有给过我们,后来还总酗酒,一到我考试之前就喝醉酒耍,我们都无奈了。我能考上大学实在是不容易。我母亲自认为是为了我得维护家庭的完整,可这么多年婚姻都是名存实亡,又过了几年,她也忍到头了。我们生病住院,他一分钱都不给,也不去看我们。我母亲住院就我一个人照顾了20多天。他长期酗酒的原因,前一段时间严重脑栓塞住院,差点死了,我和我母亲2个人在医院守了一个月,现在他恢复了,不但不感激我们,还和以前一样,就是不酗酒了。我母亲和他提出离婚,他说从来没想过要放我们,房子也没想过要分我们一半,不同意协议离婚。可是我们现在诉讼也没有什么直接证据,也没有地方搬出去,他就采取冷暴力,无视我们,我母亲天天还要伺候他吃喝,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这样折磨人的没心的人你们见过吗?对了,在我高中的时候,正是他有钱的时候,搬出去了一段时间,我知道他有外遇,可是我妈都没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呢。现在再找已经没有证据了。我们没有分居2年的直接证据,还能怎么办才能摆脱这个魔鬼呢?哥哥姐姐有知道的帮我想想办法!谢谢大家了!!

我这些建议可能比较损,不过也是出于同情你们的遭遇。

  起诉可以解决问题,但不会让你们得到更多实际利益。所以建议你们可以继续关心他、爱护他(哪怕是违心地),至少要熬到掌握他有多少可分割的财产,取得证据,这样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有帮助。

  如果你们觉得没必要再纠缠下去,那就早些起诉离婚,理由就是感情破裂,找些邻居或知情人作为证人;按你父母的情况应该能判决离婚。即使第一次起诉离不了,6个月后再起诉,这次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1.首先,他们可以选择分居,分居满两年视为婚姻破裂。
2.没有证据可以以感